Saturday, October 21, 2006

多了解﹐免紛爭



昨晚我們邀請了教會一個從事心理學的弟兄-袁志文博士在我們團契當中分享一個老生常談的題目 - ‘與別人相處之道’﹔這門人生之道適用於廣泛的層面上。當中他提及到Times Magazine 最近訪問了一些大型公司的CEO (e.g. Microsoft, General Electric, etc)關於選取人才的先決條見﹐訪問結果發現頭三項分別是Honesty(誠信), Competence(勝任) 及 Royalty(忠心)﹔當中以Honesty(誠信)被視為最重要﹐這個條件亦正好與聖經教導相乎。記得一次公司推出新產品﹐有一些傳媒亦被邀請到訪﹐當時我的上司提到當傳媒問到某一個問題時要講一些巧取的說話﹔意即技術上的謊話。可是我上司知道我是基督徒的原故﹐我被賜了免‘謊’金牌(即她會為我待‘勞’)。因為我高調地表明自己基督徒身份及原則﹐反而令上司對自己更信任及重用(說到這裡我並不是要誇口﹐只想分享自己的經歷﹐將榮耀歸給教導我的神)﹐誰說撰寫於幾千年前的聖經真理不適用於幾千年後的今日呢?!
箴 12:17 說出真話的﹐顯明公義。作假見證的﹐顯出詭詐。
箴 19:5 作假見證的﹐必不免受罰。吐出謊言的﹐終不能逃脫。
另外﹐一個姊妹亦都發問了一個於我們這個年紀所遇到的難題﹐父母開始年老﹐可是這個年紀正值是往外闖的階段﹐當中應怎樣作出取捨? 袁博士就提到當自己開始建立自己的家庭時﹐我們就要重組優先次序﹐把自己及伴侶派先﹐然後到父母﹐兄弟姊妹...我們應該要就自己及伴侶的意向獨立處理自己的第一家庭的決定﹐因為‘人要離開父母、與妻子連合、二人成為一體’。他重申離開父母並不是不用理會父母﹐而是要脫離父母的蔭庇獨立地建立自己的家庭。當然我們要讓父母理解自己的決定及意向﹐給他們信心決定是最適合我們的﹔父母當理解後亦應要尊重。為著我們好的原故﹐父母亦會諒解。
弗 6:1 你們作兒女的﹐要在主裡聽從父母﹐這是理所當然的。
西 3:21 你們作父親的﹐不要惹兒女的氣﹐恐怕他們失了志氣。
我想﹐父母正面而理性的意見是需要的﹐兒女亦要聽取父母的意見﹐多一點
了解﹐少一點紛爭。

1 Comments:

At 8:36 AM, Blogger sheepy~~ said...

Very agree with you le. If you respect God by following His Words, others will also repect what you believe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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